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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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学生实验守则
2017-11-03 12:40  

为规范、有序地做好我校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,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验训练机会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,服从实验室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;

二、学生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,明确实验的目的、内容和步骤,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。

三、学生上实验课时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无故旷课。无故迟到十分钟以上者,不得参加本次实验。因故不能按时上实验课的学生,必须补做,否则该次实验成绩以零分计。具体补做时间由学生提出申请,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安排。(注:学生请事假应出具相关证明,病假应出具医院证明)。

四、进入实验室应穿好实验服,除实验报告、笔等与实验相关物品外,与实验无关的东西不得带入实验室。

五、进入实验室后,按老师指定位置坐好,要自觉维护实验室的科学气氛,保持实验室的安静整洁,不准喧哗打闹、玩手机和吸烟,不准乱丢杂物,禁止品尝实验台上不明来源物品,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习惯。

六、学生需要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的,需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,方能启动设备,正式开始实验。试验结束后,在相关仪器日记上做好使用登记。

七、实验过程中时,应正确操作,认真观察并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实验现象,实验结果须经指导教师认定。应严肃认真,不准喧闹谈笑,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。

八、学生实验过程中,应注意安全,严防事故发生,若发生意外,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,并采取正确有效措施排除和制止,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。

九、对实验的方法步骤或实验设备如有疑问,应向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提出。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,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,不可自行拆卸。如果发现仪器设备损坏,应及时报告,查明原因。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,要照章赔偿,追究责任。

十、学生必须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用水、用电和实验材料。不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,不进入与本实验无关的场所。不准私自将公物拿出实验室。

十一、实验完毕,彻底检查、清点仪器设备、整理各种实验物品,关好水源、电源、气源,做好实验室卫生,关好门窗。实验数据要经指导教师审阅、签字。经指导教师允许后方能离开。

十二、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责任人,视其情节对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十三、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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