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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
2017-11-03 12:40  

根据“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”,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专兼职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,据此职责分工原则,特制定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。

第一条 实验室(中心)主任应选择热爱实验室工作,责任心强,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实验教学经验,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。实验室(中心)主任的职责是:

(一)编制实验室(中心)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验。

(二)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。

(三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有关规章制度,负责实验室(中心)的科学管理及仪器设备的使用、管理、维护。

(四)负责实验室(中心)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,制定本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。

(五)负责实验室(中心)的安全、防护、卫生工作。

(六)定期检查、总结实验工作、开展评比工作。

第二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教学、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的教师、研究人员、工程技术人员、实验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和工人,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,各尽其职,互相协作,积极完成各项任务。

第三条 实验技术人员职责

(一)高级实验师(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授、副教授、高级工程师)职责:1.高级实验师要熟悉本学科实验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,解决实验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,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。2.在实验室工作的教授、副教授要熟悉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,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,负责本学科的学科建设。3.编写实验教材,指导本科生的实验工作和毕业论文。4.承担科研任务,指导研究生实验,教授、副教授要主持一定科研项目。5.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进行改进,负责大型精密仪器的验收、安装调试和功能开发工作。6.详细记录实验研究(含实验教学法、实验技术、实验装置的改进)的计划、设计、总结。7.协助实验室(中心)主任承担较高水平的实验室管理工作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。8.高级实验师、高级工程师负责维护、维修大型仪器和精密仪器。

(二)实验师(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讲师、工程师)职责:1.熟练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技术,能独立设计实验方案,并负责本实验室某些方面的教学、科研实验。2.讲师要能独立承担课程讲授任务。3.制定实验教学计划,指导学生实验,协助编写实验教材,协助指导毕业论文。能熟练地解决和排除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,批阅实验报告。4.拟定实验建设方案和改进实验装置,解决实验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。5.担任实验室(中心)仪器设备检修、调试、校准、鉴定技术工作,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。6.及时了解本职工作范围国内外先进实验技术动态,撰写有一定水平的实验研究报告,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。

(三)助理实验师(包括实验室工作的助教、助理工程师)职责:1.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,熟悉教学任务内的实验原理、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,能解决和排除实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和故障,配合教师、实验师完成实验任务。2.基本掌握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、性能结构,负责仪器设备保养和进行一般性维修。3.积极参加实验设备、实验项目、实验技术及实验教学的革新研究,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。4.承担比较复杂的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,协助高中级实验技术人员工作,承担一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和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。5.准备开新实验、做好实验前各项准备工作,保证按时开出实验。

(四)实验员、技术员职责:1.了解本室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和实验技术,熟悉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,适用范围和操作方法,掌握常用材料、药品性能、用途等,掌握常规的工作方法和步骤。2.经指导完成教学实验、科研测试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。如实验项目所需实验仪器、工具、器皿、药品、材料的领用、保管等。3.参加实验室(中心)的管理工作,负责实验室(中心)文明整洁工作,承担本实验室

(中心)的部分仪器管理及其他工作。参加仪器设备的安装、调试、维护和修理。

第四条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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